阳光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

阳光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 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教师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及老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园内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准备与执行等各项工作。

工作报酬:

1. 乙方应遵循教师职责为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2. 乙方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3. 甲方有权按国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园的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4. 乙方应遵守本园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 甲方对乙方工作中确有成绩或违反纪律者,将按程序予以奖励与处罚,每月底薪: 元。期于的按照幼儿园各项工作量化细则中的报酬分配细则。

聘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在聘用期内,如果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或严重违反本园的《园务制度》,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或教育质量严重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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