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送温暖工程有关规定

工会送温暖工程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和推动“送温暖工程”,维护员工的权益,保证和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建立和完善制度,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制定制度:

一、慰问情况及对象

1、员工遭遇大灾难;

2、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

3、员工生病住院;

4、员工结婚、退休;

5、员工思想有情绪或家庭有矛盾;

6、员工计划内生育;

7、员工分流、转岗、待岗或下岗;

8、离退休员工有特殊困难。

二、慰问标准:

1、员工因生病住院,工会对住院患者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200元左右。年度内多次住院,可根据患者病情适当控制掌握;

2、为员工祝寿(60岁及以上)送生日蛋糕,子女(初中以下)六一儿童节送牛奶一箱。

3、员工生小孩,工会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280元。

4、员工结婚,工会给予祝贺,贺礼标准380元。

5、员工乔迁新居,工会给予祝贺,贺礼标准380元。

6、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工会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280元。

7、员工本人因病故,工会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500元。

8、员工家属因病住院或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工会给予补助,慰问金标准500元。

9、离退休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工会给予慰问补助,慰问金因情况而定。

10、员工退休,纪念品300元以内。

11、离休员工慰问金300元,退休员工春节慰问金300元。 注:慰问金根据情况使用现金或者相当价值的礼品

三、人员安排

参加慰问的人员有工会根据情况负责安排。

你可能喜欢

  • 员工慰问
  • 帮扶基金管理办法
  • 送温暖活动总结
  • 工会会员
  • 工会入会申请书
  • 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 工会送温暖总结

工会送温暖工程有关规定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