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大电院复试安排规则

安徽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校政 2010 1号】、《安徽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实行招生计划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四)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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