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申论热点:从“常回家看看入法”看中国孝文化
从“常回家看看入法”看中国孝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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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一首《常回家看看》红遍大江南北,唱出了众多父母、游子的心声。我国自古有“百善孝为先”的传统,常回家看看是孝敬父母的最基本方式。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违法。
法律一经实施,这句话再度受到广泛关注。甚至有人看出了此中的商机,顺势推出了“代看望父母”的服务。尽管这项“跑腿服务”有数十家网店在经营,浏览量也达上千,但成交量始终为零。可见,多数的子女还处于观望阶段。
【标准表述】
[现状分析]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孝道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当时的含义主要有两层:一是尊祖敬宗;二是传宗接代。孔子在《论语·为政》中曾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是孝不仅是你赡养着父母,你们家的马和狗你都养着它们,能说“孝”吗?若不尊敬父母那和养牲口有什么区别?然而正是这一古代的本能性行为,在如今,却需要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来履行,这一规定背后所折射出的当下孝文化的落寞却引人深思。
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物质满足,但与此同时,却也引发了社会道德方面的危机,中国社会由传统的邻里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在外,面对陌生人,各种坑蒙拐骗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更多选择了不信任;在内,面对父母,多了用物质满足代替了精神慰藉,越来越多的人把孝心等同于金钱,以为满足了父母的物质需求就是对父母尽孝。另一方面,社会流动性的增加,父母与子女的距离越来越远,几代同居的家庭更是少见,使得原本就受到威胁的亲情连接又有了距离的隔阂。正是在这些原因的影响下,传统的孝文化在一点点流逝。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为了保护传统道德文化,营造和睦温馨的家庭情感,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增加了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违法。可见,这一规定背后由其出台的社会根源。
然而,这一法律的出台,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孝文化面临的危机吗?答案似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