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厂房租赁合同(律师修改版)
xxx厂房租赁合同,已经过律师修改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x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甲方将位于xx区xx路xx号自有的两栋标准工业厂房(面积2800平方米,行车、配电柜)、围墙、大门、传达室、水泥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及上述围墙范围内约26亩土地使用权有偿租赁给乙方作为制作钢制品厂房之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暂定为壹年,即自2014年8月2日起至2015年8月1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履约金缴纳方式:
1.双方商定年租金为人民币xxx万元(¥ ),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租金人民币xx元(¥75000.00), xxxx年xx月xx日前再付租金人民币柒万元(¥ );乙方应于本合同订立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xx万元(¥ )作为履约金,该款同时作为租赁房屋、设施等租赁物的损坏赔偿押金。
2.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开具收据给乙方,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要求以履约金(押金)抵扣租金。
3.租赁期限届满时,在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缴清各类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税费和违约金等本合同所涉各项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