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关于加强夏季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管理切实防范溺水事故发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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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加强夏季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管理切实防范溺水

事故发生的通知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管理切实防范溺水事故发生的通知

发文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榕政办〔2008〕96号

发布日期:2008-6-10 执行日期:2008-6-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随着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了危险期、高发期。为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作如下通知:

一、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夏季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我市地处沿海,加之江河湖泊众多,每年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水死亡事故时有发生。2007年暑期,我市学生溺水死亡人数占全年学生各类意外死亡总数的75%,溺水事故成为学生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把工作做在前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小学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快建立健全共同防范工作机制 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及学生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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