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南

北京市科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认定条件

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

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

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

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一)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

附:【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及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的具体评价方法:

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南

(一)指标计算与赋值说明

1.四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数值(简称“赋值”);企业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赋值为零。

1 / 5

你可能喜欢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案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 管理人员
  •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南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