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汽车维修救援服务规范(试行)

佛山市汽车维修救援服务规范(试行)

佛山市汽车维修救援服务规范(试行)

一、汽车维修救援企业入网条件

(一)已取得一、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且上年度维修质量信誉等级AA级以上企业,或信誉较好的三类专项维修业户;

(二)具备24小时救援服务能力,有24小时救援电话和值班维修技术人员;

(三)有与维修救援相适应的设备和专用施救车辆;

(四)具备完善的维修救援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承诺遵守本规范,并签订《佛山市汽车维修救援服务质量承诺书》(附件一)。

二、汽车维修救援网络入网申请

佛山市汽车维修救援网络实行会员制,维修企业申请加入佛山市汽车维修救援网络,应向所在区机动车维修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佛山市汽车维修救援网络入网申请书》(附件二); (二)企业所在位臵示意图。 三、救援中心服务规范

(一)救援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图(如图1)

(二)救援服务中心话务员接到求助电话以后,详细记录求助者姓名、车牌号码、车型、抛锚地点、故障现象、联系电话等,并在2分钟内确认最佳维修救援网点,然后致电救援企业,告知求助救援的有关信息,调度救援企业实施救援。

若该救援企业未能前往进行救援,在作出记录后,调度另一救援企业进行救援。

(三)救援服务中心应在对客户服务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进行回访,调查客户满意度,并详细记录客户的反馈信息,反馈到相关的部门。

(四)救援服务中心应建立救援工作台帐(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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