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活动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

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蒙古族实验小学建立中小学消防安

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活动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17号)”的精神,筑牢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乌审旗公安消防大队、旗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热爱家乡、建设家乡教育为特色,以社会实践活动为途径,坚持校内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健身的能力,增强学生的体质,磨练学生的意志,对学生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

二、工作目标

在旗指定学校,由大中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着力点,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显著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使全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普遍得到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收到实效,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得到有效巩固,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社会效应。

三、成立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吉仁太(校长)

副组长:娜仁图雅(法制副校长)

组 员:学校后勤组、保安组、德育处、年级组

四、实践活动基地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蒙古族实验小学

五、工作实施安排

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从2012年2月开始,至2012年8月结束,分集中培训、指导帮助、总结评比3个步骤实施。

(一)集中培训阶段(2012年2月21日―2012年3月31日)

1、工作任务。落实旗公安消防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学校安全科教师及辅导员对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指导,每所学校都要设有一名指导人员,保障活动取得实效。

2、工作措施。学校安全科教师应熟悉《消防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基本建设标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火场逃生技能、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知识。

(二)指导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2012年5月31日)

1、工作任务。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本阶段活动结束时,各学校教职工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学生能背诵2句以上逃生要诀,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报警方法和火灾疏散逃生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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