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新课标

小学音乐新课标

课程目标:

1. 总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活的音乐时间或,培养学生爱好一月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内容含在以下三层面的表述中。

(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的态度,通过音乐学习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

学习的愿望。

2) 培养音乐兴趣。

3) 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情操。

4) 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5) 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2) 过程与方法

1) 体验

2) 模仿

3) 探究

4) 合作

5) 综合

(3) 知识与技能

1) 音乐基础知识

2) 音乐基本技能

3) 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4) 音乐与相关文化

2学段目标

(1)1---2年级

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

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的歌唱,乐于参与其音乐表现和记性创造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2)3----6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识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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