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
泰山医学院2012年硕士
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检查。
3、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分别对参加各专业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
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部负责复试过程的组织协调。
三、复试资格的确定
1、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按择优和差额(不低于1:1.2)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进入我校复试的基本要求:临床医学各学科(含专业学位)、护理学初试总成绩≥320分,单科分数≥38分;基础医学各学科、药学各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神经生物学执行教育部划定的A类考生复试成绩基本线。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
2、被列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工作二年及二年以上者、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未取得学士学位者)在复试之前,必须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课程成绩都≥60分,进入下一步复试程序;否则不再进入下一步复试程序。
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定公共外语笔试成绩合格线,成绩合格者,可进入下一步复试程序;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步复试程序。
4、对合格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学科,在校内生源充足的相近学科的合格生源中(即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调剂复试。在4月8日前,一志愿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附件2),依据申请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具备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接收校内调剂的专业及人数见附件3。
四、加试、复试内容和方法
1、加试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科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每门课满分均为100分。
2、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和公共外语两部分,考试时间各为2小时,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3、复试面试 复试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测试、专业外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
4、心理健康测试:通过学生填写心理测试表格来完成,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是作为录取参考依据。
5、加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参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入学总成绩包括四部分: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英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5×50%+专业课成绩×20%+英语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
六、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依据各学科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考试作弊者、复试面试不合格者,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笔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被取消录取的资格。
4.录取同时参考:(1)政审结果;(2)体检结果;(3)心理健康测试结果。
七、复试报到有关事宜
1.时间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间:4月11日 上午8:00—12: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2012年4月12日。
非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间:2012年4月13日下午1:30—4:30。
复试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
面试时间:2012年4月15日全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