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仁怀市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六禁止”

及违规处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依法治教,从严治校,规范教职工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仁怀市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六禁止”

(一)禁止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禁止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

(三)禁止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和乱收费、乱罚款。

(四)禁止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奇装异服。

(五)禁止占用课堂时间接打电话、会客、带孩子等。

(六)禁止酒后进课堂和课堂上吸烟。

二、违反仁怀市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六禁止”的处理暂行办法

(一)违反仁怀市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六禁止”第(一)条,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赔礼道歉、扣发奖金、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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