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

票据诈骗案的方式

1. 齐鲁银行巨额票据诈骗案

齐鲁银行原名济南市商业银行是山东省成立的首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山东省济南市,1996年6月6日在济南市16家城市信用社和1家城信社联社的基础上组建济南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6日,更名为济南市商业银行;2004年9月8日,济南市商业银行与澳洲联邦银行(CBA)实现战略合作,成为山东省第一家、全国第四家实现中外合作的城市商业银行 2011年1月,济南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涉案金额60亿元的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涉及济南当地多家银行,包括中信、工行等等,其中齐鲁银行涉案金额预计在10亿-15亿元。

齐鲁银行案的发现始于2010年12月。12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齐鲁银行报案,称在受理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一存款单位所持“存款证实书”系伪造,并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抓获名叫刘济源的关键人物。其实齐鲁银行案发并非从刘济源的一个“有瑕疵”的存款证实书才开始,“那些被放大额度放出去的款有很多被投到了资本市场,赶上资本市场不景气,有些出现了巨亏,资金链断裂,骗贷的内幕就已经逐渐开始暴露。”

此案的核心是刘济源和银行、企业之间运作多年、原本皆大欢喜的第三方存贷质押业务。

1.刘济源案发主要是在第三方存贷质押业务上。第三方存贷质押业务是指在银行存款的企业,可将存款质押,为自身或帮助他人再从银行贷出款来。即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作为第三方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存款行和贷款行可为同一家,也可是不同银行,后者即为跨行存单抵押贷款业务。协议存款的利息要比官方利率高一些,这也是此案最初传出齐鲁银行“高息揽存”的消息缘由。

为控制风险,这种贷款业务有一定的上限,并要求相关企业提供存款证实书。其中的奥妙在于存款证实书。存款企业、贷款企业、资本掮客和银行内部人员之间相互串通,在存款证实书这个环节上造假,将存款的额度做大,以便可以贷出更多的资金。 由此循环往复,连环作案,产生放大效应,风险迅速累积。一旦放出去的资金收不回来,银行和提供抵押的企业都要受损,并且受损金额可能远远超过实有的提供抵押的存款金额。

2.或归因揽储大战

一位资深银行业人士表示,2010年,受存贷比考核压力的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展开揽储大战。而在拉存款竞争白热化背景下,通过“高息揽储”吸引单位存款,勾结银行人员伪造金融票证诈骗案屡见不鲜。刘济源的获利空间主要来自两大块:一是高息揽储,以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吸引大型企业的存款,与企业的负责人分享超额利息;二是在促成贷款业务后,从企业拿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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