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应具备的资料

外墙保温所需资料

外墙保温应具备的资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玻纤网)

(1)材料出厂合格证;

(2)材料性能检测报告;

(3)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二年);

(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资料和企业标准(无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材料);

(5)进场复试报告(按标准要求进场后应抽样检验的材料)。

外墙外保温系统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二年,其型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耐候性检验:外墙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现饰面层起泡或剥落、保护层空鼓或脱落等破坏,不得产生渗水裂缝。具有薄抹面层的外保温系统,抹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内;

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抗拉强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不得位于各层界面;

3、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粘结强度检验:现场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EPS板内;

4、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胶粘剂与水泥 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在干燥状态下不得小于0.6MPa,浸水48小时后秒得小于0.4MPa;与EPS板的拉伸粘结强度在干燥状态和浸水48小时后均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EPS板内;

5、玻纤网耐碱拉伸断裂强力检验:玻纤网经向和纬向耐碱拉伸断裂强度不得小于750N/mm,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均不得小50%。

你可能喜欢

  • 外墙保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 建筑工程资料全套表格
  • 装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外墙保温施工工艺
  • 铝合金门窗检验批
  • 外墙保温隐蔽资料
  • 外墙保温验收资料

外墙保温应具备的资料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