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小学校园直饮水工程实施方案
“改善中小学生在校期间饮用水质量,为全市中小学安装直饮水设备”被列为2015年政府为民10件实事之一。为确保该任务圆满完成,切实把政府承诺的实事办好办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为全市893所市、区财政保障中小学校(含8所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共安装6261台直饮水设备。
二、实施方式
全市中小学校园直饮水工程实行“全市统筹推进,各区具体实施”的建设模式。
市勤工俭学管理处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设备购置、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水质检测和应急处置等基本标准和要求,指导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局直属学校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协调直饮水设备安装,并对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履行监管职能。
各区教育局由勤工俭学管理部门牵头,财务、体卫艺、教育基建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所属中小学建设方案制定、设备的政府采购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直饮水设备安装,并对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履行监管职能。
各项目学校要指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为中标企业安装直饮水设备提供便利,并具体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