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车辆使用管理规1

公司工作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工作车使用,现对集团所有车辆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凡因工作需要外出用车者,必须按集团用车申请流程执行,相关

集团车辆使用管理规1

如有发现未按流程私自驾车外出者,罚款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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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出门条门卫

集团车辆使用管理规1

罚款20元/次,各品牌总经理及集团经理级未按流程处理,罚款100元/次。如若出门条作假或作私用,根据公里数计价,8元/公里。集团门卫不允许给未开《出门条》车辆放行,如有发现,除值班门卫罚款外,门卫管理者承担同等连带责任。如有私事需要外出者,按公司请假制度执行; 二、燃油管理:

公司使用的所有车辆,必须在集团指定加油站加油,且需监察部人员在场登记签字。集团监察部对燃油实行监管,如发现违规、偷盗集团燃油者,视情节严重予罚款、开除处理,处以200-500罚款,金额超过5000元者,公司保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权力。

对于公司配车或油贴人员,集团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做适当调整。 三、对以公事外出为由,处理私事或与工作无关事项者,集团一律严肃处理,罚款500-1000元/次,并按公里数计价8元/公里,并在集团内通报批评;

四、集团监察部对所有车辆实行GPS跟踪管理,对于蓄意拆除GPS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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