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盘点

2005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1号),《通知》指出:“积极鼓励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积极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上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不断提高其安全、节能、环保等性能。”

2005年12月30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商改发〔2005〕655号),旨在推动住宿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006年1月1日,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开始施行。原《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6号)同时废止。这次发布的《规定》,大力鼓励发展建筑节能新技术和产品、施工工艺、管理技术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并详细列出了鼓励发展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8个方面: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这就为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指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规定》还对建设单位、工程施工、供热单位、公共建筑所有权人、物业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单位及审查机构等都提出了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对不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单位如何给予处罚,确定了具体实施标准。 2006年2月14日,为加强政府机构(包括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各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防等部门)节约资源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财政部、中直管理局、总后勤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284号)。

2006年2月21日,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务院颁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该条例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2006年2月28日,信息产业部等七部门发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该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已于表决通过并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10减少%,并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

2006年3月23日,建设部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通知》(建科〔2006〕61号),旨在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环境保护工作。

2006年4月5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建设节约型交通,实现对资源的少用、用好、循环用,交通部发布《建设节约型交通指导意见》(交规划发〔2006〕140号)。

2006年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571号),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促进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方案》要求企业“加大投入,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各企业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要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作为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根本措施来抓,促进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等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节奖超罚。” 2006年4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电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661 号),要求:“调整发电调度规则,实施节能、环保、经济调度。要改变对各类机组平

你可能喜欢

  • 阿长与山海经教案
  • 节能政策法规
  • 太阳能应用
  • 节能减排措施
  • 合同能源管理

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盘点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