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工作社会评价制度
德育工作社会评价制度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全体教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使我校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的德育工作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区分善恶美丑,明辨是非曲直,敢于同社会不良行为作斗争,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与和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不岐视、讽刺、挖苦差生,耐心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对学生言传身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4、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为人师表,作风正派,穿着整洁,不穿拖鞋,背心上课,上课不吸烟,不准在校园内打扑克,搓麻将。
6、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常规》,认真备、上课、批改作业,无教案不准上讲台。
7、严谨治学,刻苦钻研教材大纲,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参加教学教改,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加强个人修养,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赌博,不酗酒,不嫖娼,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做精神文明建设的楷模。
10、积极参加德育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养。
11、遵守国家法律和计划生育政策。
二、奖励措施
1、在一学年中,基本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师德工作的教师,在教师绩效考核中加5—10分,对于学校基本要求在一年来做得较好的,在教师绩效考核中加10—15分,一年来,在师德师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加绩效分15—20分。
2、积极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基本要求规范自己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发放证书,并在评优、评先、晋升中优先考虑。
三、处罚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扣1分。
①少参加一次政治活动。
②少备课一次,少改一次作业。
③上课没按《教师目标管理》,少家访一次者。
④值日行政逐项检查违犯规定一次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2分。
①该班学生违纪一次。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
③不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者。
④参与迷信活动,影响较坏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5分
①不遵守《教师法》,不全面贯彻党、国家教育教学方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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