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丁队文章

浅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一宗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分析

淮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烈山大队

(丁超群)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土地、矿产、海洋、测绘四个方面的执法内容,一是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矿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土地、矿产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目的是保证国家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土地、矿产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土地、矿产管理秩序,确保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城市建设东扩南移,招商引资的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有所抬头,如何落实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我认为;一是要落实好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原则。加强巡查,畅通信息渠道,早发现,及时制止。二是依法查处。对违法行为及时严厉查处,要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对被管理相对人改正违法行为进行帮助。现通过2009年8月烈山大队处理一宗土地违法案件探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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