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功能性腹痛

484

实用儿科临床杂志第23卷第7期2008年4月 JApplClinPediatr,Vol.23No.7,Apr.2008

儿童功能性腹痛

王 宝 西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儿科,西安710038)FunctionalAbdominalPaininChildren

WANGBao-xi

(DepartmentofPediatrics,TangduHospitaloftheFourthMilitaryMedicalUniversity,Xi′an710038,China)

  摘要:儿童功能性腹痛(FAP)在临床上常见,但因缺乏特异性诊断方法,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仍较肤浅,为提高今后对该疾病的认识,现对FAP罗马Ⅲ诊断标准进行解读,并对该病可能发病机制的新认识和治疗方法进行讨论。

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08,23(7):484-486

关键词:腹痛,功能性;罗马Ⅲ诊断标准;发病机制;儿童中图分类号:R725.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515X(2008)07-0484-03

  儿童功能性腹痛(functionalabdominalpain,FAP)是以腹痛为主要表现的功能性胃肠病,影响儿童的生活质量,流行病学研究报道该病在4~18岁儿童的发病率为

0.5%~7.5%,女童多见。以往认为FAP是心理疾病,缺

2个月才能诊断

[2]

1.4 以下情况支持FAP诊断 FAP的部位多在脐

区或腹上区近腹中线,,少数呈,很少夜间痛醒;3次/周),同时必须注意伴随症状、家庭和社会环境

[3]

乏器质性疾病的依据,目前认为FAP是独立的临床疾病。罗马Ⅲ诊断标准对该病的认知和分类起重要作用。

1 儿童FAP罗马Ⅲ诊断标准

1.1 在20世纪反

FAP对发育营养状况无影响,因此患儿身高、体质量

复发作性腹痛定(recurrentabdominal

pain,RAP)

[1]

基本正常,但FAP患儿有时呈神经质型,可表现为心动过速,血压轻度升高,手心多汗,四肢发凉,瞳孔散大,面色苍白,提示患儿自主神经功能不稳定,腹部触诊时触痛部位不固定或无明确压痛点。

1.5 罗马Ⅲ中FAP诊断标准的变化

1.5.1 病程的改变 罗马Ⅲ标准中,FAP患儿的总病程

,多数病例为功能性,即疾病症状不能

用器质性或生化异常来解释。目前,RAP的诊断多采用罗马标准进行分类。2006年罗马委员会新制定的罗马Ⅲ诊断标准,进一步将功能性病因引起的RAP归类为儿童和青少年功能胃肠病H2(腹痛相关性功能性胃肠病)

[2]

,

其亚类包括H2a: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tionaldyspepsia);

H2b: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bowelsyndrome,IBS);H2c:

由确立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3个月减为2个月,其原因为:(1)急性疾病病程多在4周以内,超过4周多为慢性;

(2)虽然三级护理中心的患儿症状持续时间更长,但初级

腹型偏头痛;H2d:儿童FAP及H2d1:儿童功能性腹痛综

[2]

合征(functionalabdominalpainsyndrome,FAPs)。

护理医师可在3个月内凭借新标准作出诊断;(3)2个月持续时间更能包含儿童FGID,并有利于儿童FGID的临床研究;(4)与成人比较,儿童确定为2个月更能反映儿科经验。

1.5.2 与罗马Ⅱ标准相比,罗马Ⅲ标准依据腹痛相关性FGID严重程度及表现形式,将原有FAP分列为2部分H2d和H2d1即FAP和儿童FAPs。并将罗马Ⅱ标准中持

1.2 儿童FAP(H2d)罗马Ⅲ诊断标准 必须包括以下

各条:(1)发作性或持续性腹痛;(2)未达到其他功能性胃肠病(FGID)的标准;(3)无可以解释患者症状的炎性、解剖、代谢异常或肿瘤方面的证据。可以至少1次/周,至少持续2个月才能诊断

[2]

1.3 儿童FAPs(H2d1)诊断标准 必须至少25%的时

间具有儿童FAP的临床表现,且满足以下1条或1条以上:(1)日常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其他躯体症状如头痛、腹痛或睡眠困难。至少1次/周,至少持续

收稿日期:2008-02-01。

作者简介:王宝西,男,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消化学组成员,中华医学会陕西儿科学会副主任委员,《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中国实用儿科杂志》《临床儿科杂志》《中国小儿急救医学》《中国循证儿科杂志》编委,《中华儿科杂志》通讯编委,主编专著2部,发表论文60余篇,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全军重大科学研究子项目各1项,获全军科技进步奖3项,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研究方向为消化系统疾病。

续或几乎持续性疼痛的要求删除。因为临床经验表明儿童FAP更多表现为发作性或间歇性疼痛。同时删除罗马Ⅱ标准中“疼痛不是假装的”和“日常功能部分丧失”2点,因为疼痛是由个体叙述的主观感应,同时注意到了部分FAP患儿尽管疼痛而继续活动或家长坚持让他们活动的患儿

[4]

1.6 鉴别诊断 FAP需与功能性消化不良、IBS等功能

性疾病鉴别,已来月经的女性青少年亦应注意排除痛经。首先就部位而言,FAP腹痛范围弥散而不明确,而功能性消化不良腹痛主要位于腹上区,IBS腹痛则多位于腹下

你可能喜欢

  • 胃食管反流病
  • 克罗恩病
  • 功能性胃肠病
  • 肠外营养指南
  • 便秘指南
  • 胰腺炎指南
  • 专家共识
  • 胆汁淤积性肝病

儿童功能性腹痛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