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保障房政策

英国的保障房政策是什么

作为实现城市化和工业化最早的国家之一,英国的住房问题早在19世纪末就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政府也为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并没有产生明显的效果,住房仍以私人提供为主。1914年,私人建造的住房中仅有10%是自用住房.其余90%都用来出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私人无力承担住房的供给责任,也使大规模的政府干预成为必然,由此开始了国家对住房市场实行干预的现代英国保障房管理实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战争破坏,住房严重短缺,这使得政府更深入地介入了住房市场,并建造了大量的公租房。执政的工党认为无论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如何.所有人都有权利获得住房,而国家就应当投人资金以提供必要数量的住宅来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这种住房政策理念颇受低收人者拥护。在1945-1976年期间,英国平均每年建造14.3万套公租房,以保证低收人贫困户住房需求。为向低收人居民提供低租金住房,政府还对一些建房者给予资助,这类住房估计每年能建5万套左右。英国政府还实施了住房津贴计划,帮助低收入者支付房租。在英国的中央财政预算中,住房保障资金的投入是重要方面,是单独立项的,大约占顶算支出总额的6%左右。这种有效的住房金融体制,也在解决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1979年撤切尔夫人执政,她所属的保守党持有“自由市场”的观点,认为自由市场是创造和分配财富的最有效方式,因此大力推行市场化、自由化的住房政策。1980年,擞切尔政府开始通过公租房出售的方式改革原有的公租房使用制度。当年修改的《住房法》规定:凡租住公租房的住户有权优先、优惠购买其所住的公租房,即“优先购买权’政策。“购买权”条款规定:租住公租房的住户,住满两年后即有权以优惠折扣价格购买所住的公租房。优惠折扣起点为房价的30%,居住两年后,每超过一年再减房价的1%,住30年公租房的房客则可以60%的优惠折扣购房,但优惠折扣最大不超过房价的60%。居住条件差的公寓式套房,买房折扣更大,居住两年后可以优惠房价44%,以后每超过一年再减房价的2%,但是最大优惠折扣不超过房价的70%。另外,公租房购买人还可申请购买一套住房的部分产权,其余部分仍然租用。等收人增加后再买下整套住房。此项“购买权.政策,吸引了大量租户购买公房,是英国居民住房自有率大幅度提高的重要因家。

公租房出售之后,住房内部的修绪费用由购房人负资,公租房的公共部位维修费由住户分摊,住宅区内的道路、路灯及其他公共设施的维修费仍由地方政府负担。无力支付全部住房大修和改善费用的家庭.可申请政府给予一定的资助;对一些没有单独浴室、胭所的旧公租房,修缮补贴可达90%。公租房出售,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维修负担,也减少了政府保障房的建设投资,同时,还使住房供给转向了市场。

一、通过社会公共房屋管理部门和私人机构等不同体系共同为城市居民提供住房

英国城市居民的住房供应体系由社会公共房屋管理部门和私人机构共同构成。绝大多数居民都是通过私人机构提供的住房(包括出售给居民私人拥有的产权房和出租给居民使用的租赁房)解决住房问题。社会公共房屋管理部门提供的住房(包括政府房屋管理委员会拥有和房屋管理协会拥有的住房)主要通过出租方式,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根据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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