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组发(2008)13号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实绩跟踪考察制度的意见

是对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参与中心工作过程中创造出的突出政绩,进行及时了解、跟踪考察、动态管理的一项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实绩跟踪考察制度,就是通过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了解干部工作实绩,掌握干部在重要时期、重点工作、重大事件中的工作表现,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这项制度,鼓励各级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争创佳绩、建功立业,克服无所作为、形式主义、作风漂浮、失职渎职、“跑官要官”等现象的发生,从而树立重视基层、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正确用人导向,形成以发展论功过,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机制,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推上各级领导岗位。

二、对象范围

全县正、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考察内容

确定科学的考察内容,是客观公正地认定实绩和识别干部的关键。实绩跟踪考察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全县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参与中心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中做出的突出实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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