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

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

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

开放基金管理条例

(自2010年11月13日实施)

第一章 开放课题的提出与经费的筹措

一、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依据资助经费来源分三类:A类经费全部由工程实验室所属各课题组承担;B类经费由课题组与工程实验室各出一半;C类经费全部由工程实验室承担。

二、开放课题名称与研究内容,A 、B 类课题由课题组提出;C 类课题由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

三、工程实验室统一经费标准,根据申请人职称、水平与课题情况酌情发放。

四.工程实验室定期发布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第二章 开放基金申请、审批与启动

一、各类课题名称、研究内容与经费等经实验室主任、副主任、部分学术委员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立项。允许立项的各类开放课题由工程实验室办公室对外发布。

二、开放基金申请每年集中受理、评审一次。

三、申请本基金者,须认真填写《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两份原件),由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投送到工程实验室办公室。未按其中的说明与要求填报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四、本基金申请者必须能够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开展项目研究,必要时能够来工程实验室工作一段时间。

你可能喜欢

  • 工程资金申请报告
  • 电动汽车技术
  • 电动平车
  • 电动汽车控制
  • 实验室设备清单
  • 机械设计实验
  • 实验室计划

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