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自查报告

灵武市质监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自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自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我市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58家,63个产品单元,涉及大米31家、面粉3家、饮用水3家,食用植物油3家,黄酒3家,食糖分装3家,速冻食品3家,全脂奶粉2家,其他产品单元(糕点、方便食品、酿造食醋、水果制品、其他酒、蔬菜制品、调味料、软体罐头)各一家。《食品安全法》颁发后,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从源头把关,将行政管理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

终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多次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上部署《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副局长经常与稽查队工作人员深入现场一线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制订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订了本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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