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下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下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摘要: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以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为基础,是在继承以往地租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占着重要地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土地的稀缺性、有限性以及农民对于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需求,我国农村土地需要以合理的方式进行流转。而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对于指导我国农地流转中的利益关系,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土地流转;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农村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3)03-0080-0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的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广大农村中出现了新的土地经营方式,即土地流转。因为流转行为不规范,在流转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揭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这就需要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下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使土地流转走上一个健康有序的道路。

一、马克思的地租理论

(一)地租理论的内涵

马克思关于地租问题的研究是从土地所有权开始的。首先我们要明确马克思所指的土地所有权的确切含义。马克思认为:“土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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