陡沟中心学校集体决策制度

陡沟中心学校集体决策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提升集体领导决策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需集体决策的包括:即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重大决策的范围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含学校办学的方向与方针、发展战略规划、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学科和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

2.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的制订;

3.学校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含学校年度预算的制订和调整;

4.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5.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6.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

7.学校人事编制、职称评定工作方案、人员晋升方案等;

8.以学校名义行文的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9.重大的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0.其它应当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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