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科协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科协机关财务行为和加强机关财务管

理、保障省科协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财政部《行

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

学技术协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省委办发[2002]45号文件)和其它有关财经法规规定,结合

省科协具体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甘肃省科协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更好地为科协事业发展服务。

第三条 甘肃省科协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根据各部门上年度决算和当年预算申请报告合理编

报省科协各项预算,统筹安排下达各部门年度预算经费,节约

使用各项资金,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负责省科协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有关学会等年

度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工作;

(三)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四)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机关各单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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