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内部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化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内部标识有关问题的通

国税函〔2009〕52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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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前期统一开展推广应用办税服务厅外部标识工作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内部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识基本元素

(一)颜色

办税服务厅内部各类标识底色统一为古蓝色(pantone 2945 c),文字色为白色(pantone),配比为C:100 M:38 Y:0 K:15。

(二)字体

中文字体为方正大黑简体,英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二、标识主要类别

办税服务厅内部标识是引导和方便纳税人办税,传递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理念的视觉识别系统。其主要类别如下:

(一)窗口标识

1.名称。

综合服务:Comprehensive Service

申报纳税:Tax Declaration and Payment

发票管理:Inv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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