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讨论稿)

考核工作在经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经贸学院办公中心负责组织各班级具体实施。

班级学生干部的考评成绩以班级学生干部考核表为量化依据,考评成绩作为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选的依据。具体参见附录1。

分团委学生干部考核

分团委副书记考核采用自评、各部门负责人考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其中自评占20%,各部门负责人考评占40%,组织考评占40%。

各部门负责人考核采用由自评、部门负责人互评、部门干事考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其中自评占10%,部门负责人互评占30%,部门干事考评占20%,组织考评占40%。

各部门干事考核采用干事自评、部门干事互评和部门负责人对干事的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其中干事自评占10%,部门干事互评占50%,部门负责人对干事的考评占40%。 考核工作在经贸学院分团委统一领导下,由经贸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具体实施。各部门自行记录干事考核的具体日常内容,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统一交至办公中心。

详细考核细则以附录的考核表为准。

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

学生会主席团、各中心主任考核采用自评、互评、各部门负责人考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其中自评占10%,互评占30%,各部门负责人考评占30%,组织考评占30%。

各部门负责人考核采用由自评、部门干事考评、部门负责人互评和主席团及中心主任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其中自评占10%,负责人互评占30%,干事考评占30%,主席团及中心主任考评占30%。

各部门干事考核采用干事自评、干事互评和部门负责人对干事的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其中干事自评占10%,干事互评占50%,部门负责人对干事考核占40%。 学生会主席团、各中心主任的考核工作在经贸学院分团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分团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干事的考核工作在经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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