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08〕172号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
你可能喜欢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 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
- 广东省中考数学压轴题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31页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31页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31页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9页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31页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31页
-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41页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页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1页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51页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8页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