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

优秀的教师评价模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

一、总则

教学工作是学院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是培养人才,实施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教学质量评价是实施这一途径的重要措施和保证,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科学考评我院教师教学质量和水平,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我院课堂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所有上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及时反馈和处理评价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2、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确定拟评价的课程范围和学生参加评价的人数及选取办法。

3、教研室(或系)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及同行教师对本室(系)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4、教务处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评价方法

1、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成绩由教务处和各教学系组织学生填写《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后统计评定,见附表一,教务处负责汇总评价表。学生评价的最后结果为该教师本学期所上所有课程学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值。

2、同行教师评价

同行教师评价成绩,由教研室(或系)负责组织同行教师,通过开展相互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填写《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后统计评定,见附表二。教研室主任(无教研室由系秘书)负责汇总评价表,并将结果连同原始材料报教务处。 3、督导专家评价

督导专家评价成绩,由督导办公室组织督导专家,通过开展听课、听取同行教师及学生意见等方式,认真填写《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专家用)后统计评定,见附表三,督导办公室负责汇总评价表,并将结果连同原始材料报教务处。

四、评价成绩的计算方法

你可能喜欢

  • 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 学院考核办法
  • 技术学院
  • 大学教师教学评价
  • 教师考核办法
  • 教师工作业绩
  • 教师评价
  •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